每天,我需要在鬧鐘第3次響起之後,迅速起身,因為這意味著我距離出門工作,只剩下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。
在起床的這一刻之前,我可能睡了3小時、5小時,幸運的話7小時。
真的,我希望還能夠再多睡一下,但是我有一班不能錯過的飛機,我有一個不能搞砸的會議,我要去見一個重要的人。
我有一百個不應該睡覺的理由。
我知道我是一個可恥的小偷,竟然偷走屬於自己的睡覺時間。
沒有人喜歡加班。實際上,法國也正式立法規定,50人以上的公司,下班以後的時間還有晚上,如果還傳信息、寄email是違法的行為。
可是卻有許多人因為工作、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而犧牲睡眠,勵志的成功人士故事裡,也時常會有那種每天睡4個小時就起來不眠不休工作的人,工作一定要做完嗎?不睡覺、少睡覺真的是美德嗎?
我記得因為《忘了》這一本書的企劃,在進行一連串失智症家屬的訪談過程當中,很驚訝地發現,所有家裡有長照病人的照顧者,當被問到他們最大的願望是什麼的時候,10個人有10個毫不猶豫地說:
「我希望好好睡一覺。」
不是希望病人能痊癒,不是家中經濟不要被拖垮,不是希望需要翻身的病人不要長褥瘡,而是希望自己能好好睡覺。
在24小時不眠不休長期照護病人的過程當中,家庭照顧者的睡眠時間被切割得非常零碎,長久下來,只要是醒著的時間也隨時處在疲倦的狀態,更有大約7成的人,因此發展出憂鬱的症狀。
我有一位最近出獄的朋友,當我問他在牢裡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,他形容是門和地板之間有一塊空隙,所以他在容納八個人的狹窄牢房睡覺的時候,腳踝以下永遠處在懸空的狀態,因為這個緣故,他總是每半個小時就醒來一次,沒有辦法好好睡覺,成為他在獄中比失去自由更加殘酷的折磨。
但是到底要睡多久才算「睡飽」呢?
每個人需要的睡眠長度當然不同,而且我發現在不同的年紀,不同的季節,醒著的時候進行不同的活動,所需要的睡眠長度,也跟著起了奇妙的變化。
許多人因為自己「睡太多」、「愛睡覺」而有罪惡感,這或許跟從小上課打瞌睡被老師罰站有關係,逐漸在心裡埋下一個 「睡覺」=「不好」 、「做錯事」的印象。許多的成功人士,也都強調自己如何犧牲睡眠,努力求取成功。但這些成功的故事,卻沒有提到這些跟自己預支時間、沒空睡覺的人,很多卻往往英年早逝,提早進入「長眠」。
我是個從小就厭惡勉強早起的人,以至於從小學到大學,我早上的第一堂課都時常遲到甚至曠課,早自習那就更不用說了。
對於愛睡覺這點,我一直覺得是自己不好,直到2015年秋天英國衛報刊登了一篇來自牛津大學(University of Oxford)睡眠和晝夜節律神經科學研究所(Sleep and Circadian Neuroscience Institute)的保羅·凱利(Paul Kelley)教授,發表他跟其他牛津大學跟哈佛醫學院的科學家,推動一個叫做「青少年睡眠(Teensleep)」的實驗計畫,號召了一百所學校進行早上不同時間上學的差異實驗,以更進一步了解人體的生物時鐘。後來他根據這個研究的結果在英國科學節(British Science Festival)上呼籲國中及以上的學校應該取消清早上課的規定,改成10點或11點才開始上學,以「改善這一代人的生活」。
10歲時,每天早起去學校,符合這個年齡應該有的生活習慣,大約55歲時這樣的作息時間也很恰當。但這中間的年齡層卻不是這樣,凱利教授說,根據年齡,青少年需要把上課時間往後推遲3小時,這是很正常的。
「 當今社會,我們普遍都缺乏睡眠,但年齡14到24歲的人群比任何其他年齡段的人都更缺乏睡眠。」
長期以來教育制度都忽略不同年齡的人,有不同的生物時鐘,要成長中青少年七早八早上學的結果,不只會造成長期疲勞,沮喪,焦慮,挫折感等,還容易會接觸毒品,或是做挺而走險的事,精神分裂症這種嚴重疾病的發病年齡,通常也跟睡眠不足問題開始的年齡有關,看來睡眠不足對社會來說是個不小的問題。
《睡眠學校(Night School)》這本書的作者心理學專家李察‧韋斯曼,從研究許多人生重大問題過程中發現,很多人以為少睡一點,就能爭取更多時間完成工作與夢想,但實情是睡覺睡得不好的人,生活也容易問題重重;睡得好的人,人生自然而然比別人順遂。可以說,許多人的成功其實是「睡」出來的。睡眠時的經驗,會很大程度影響我們的身體狀況,乃至於甦醒後的想法、感受與行為,因為人類身心許多關鍵活動,都發生在每天睡著的那幾個小時當中。
我確實感受到,在度假期間充分睡飽了以後,我確實有一段期間,變成一個比較愉快的人,好的點子變多了,工作效率也增加,於是終於明白為什麼身邊有些人,只要遇到苦惱的事情時,就去睡覺。以前我總以為那是一種逃避問題的性格,後來我發現,睡飽以後,所有問題都會比較容易找出迎刃而解的好辦法。
下次如果遇到問題,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,試試看先去睡飽了再說吧!